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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員工造成顧客受傷,該怎麼求償?
【案例】 日前台中一家知名連鎖餐廳一名店員,疑似誤拿裝有清潔劑的熱水瓶為顧客回沖熱茶,造成顧客喉嚨出現灼傷症狀,幸好就醫後並無大礙;而臺中食安處接獲通報後即到現場稽查,並因店家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勒令店家停業,也將業者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註1】。 【顧客怎麼求償】 餐廳員工誤拿裝有清潔劑的熱水瓶,為顧客回沖熱茶,造成顧客飲用後喉嚨出現灼傷症狀,不論員工的行為是故意或是過失,該行為確實已侵害顧客的身體權或健康權,且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顧客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向員工請求損害賠償;另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註2】,所以該法屬於保護他人的法律,顧客也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向員工請求損害賠償。 但若只向員工請求賠償,可能遇到的問題為員工的資力無法負擔賠償的數額;因此,我國民法第188條第1項另規定,受僱
2025年12月5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時事】為了優先座發生爭執,會觸犯什麼法律呢?
【案例】 日前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在台北捷運車廂內,有一名拿著多袋物品的婦人A,用袋子碰撞坐在優先座的年輕人B的大腿,要求B讓位,B因A的行為,起身將A踹到對面座位上,A隨即表示要叫警察,但之後自行離去;捷運警察隊得知相關資訊後,認為雙方在捷運上互毆,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
2025年10月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時事】吃壞肚子能要求賠償嗎?
【案例】 有一A男與父母BC至美食街用餐,購買D餐廳的餐盒,然而A男在食用餐盒時發現裡面有一隻蟑螂,因為該瑕疵,造成A男發生急性腹脹、腸胃炎等症狀,並支出醫療費用904元,A、B、C因而向D餐廳提起訴訟,請求返還餐盒價金90元、懲罰性賠償金450元、及精神慰撫金167萬元;...
2025年9月5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時事】什麼是妨害名譽?妨害名譽會怎麼樣?
【案例】 有一名男子A,因不滿主管B受媒體採訪時,當媒體詢問其請假紀錄、考績處分等事項時,B證實有上開情事,雖報導並未揭露A的全名,但從姓氏、前職業、現職業等線索,可連結到A,因此認為已經侵害其名譽,故向B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台中地院認為B對於媒體採訪之事僅是客觀回覆,並未侵...
2025年8月29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時事】受到傷害,如何請求損害賠償
【案例】 台中潭子區一名A男與B男為鄰居,長期不睦,某天A男見B男在騎樓滑手機,竟點燃鞭炮朝B男頭部扔過去,造成B男受傷,A男反控B男7天前做過相同的事情,於是雙方互告傷害,均遭起訴,最後法院判決A男3月有期徒刑,B男無罪【註1】【註2】。 【如何提起民事求償】...
2025年6月27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大字第544號大法庭裁定
裁定主文: 法人之名譽或信用,因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遭侵害,致受有對達成其設立目的有重大影響而無法以金錢量化之損害,非不得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不得僅因法人無精神上痛苦,即一概否准其請求。 律師說明:...
2025年6月2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在店家的google評論上留下不實評論,有什麼責任?
在google評論上留下不實評論,刑事上,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民事上,店家若能證明因此受有營業損失,則得請求損害賠償。如店家為獨資經營,因此受有精神上的痛苦,則可再請求精神慰撫金,但如果店家是公司或是合夥,則不得請求精神慰撫金。 新聞影片:...
2024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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