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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不起訴與緩起訴的差別
【案例】 北市大同分局一名員警A,因為讓民眾拍下調查筆錄與證據畫面,遭外流上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涉犯刑法第132條第2項「過失洩密罪」,但於士林地檢署偵查後,雖認定A確實觸犯刑法第132條第2項「過失洩密罪」,然A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且本身沒有前科,本件行為也沒有造成具體損害,所以給予A不起訴處分【註1】。 【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偵辦案件,如果就其所調查得來的證據,已可認為被告有足夠的犯罪嫌疑,此時檢察官應提起公訴【註2】,反之則不能提起公訴。 至於不起訴可分為「絕對不起訴」及「相對不起訴」,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的規定即為絕對不起訴,若有下列10種情形,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1. 曾經判決確定者:指具有實體確定力的有罪、無罪判決。 2. 時效已完成者:指刑法第80條【註3】規定的追訴權時效已到時限。 3. 曾經大赦者:大赦是指對特定犯罪或一般犯罪所為使其消滅刑事法上的一切效果的命令;因此若已受罪刑宣告,該宣告為無效,若未受罪刑宣告,追訴權消滅【註4】。 4. 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指原本規定的法條已遭刪除,且已無其他
2025年10月27日讀畢需時 7 分鐘


Q.在機車車牌上用魔鬼氈黏上板子擋住車牌號碼可以嗎?第三人把板子撕掉會不會成立毀損罪?
A. 1.用板子擋住車牌號碼的行為,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可罰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2.第三人把板子撕掉不會成立毀損罪,因為毀損罪的成立,必須要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且要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會成立。但是將魔鬼氈上的板子撕下來,板子應該還是能再黏回去,所以沒有該當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且用板子遮住車牌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違規行為,撕掉板子的行為也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所以不構成毀損罪。 相關條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第1款: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感謝東森新聞採訪 文字新聞: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1Dra9
2025年10月2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賀!陳建宏律師榮獲樹德科大傑出校友
本所 #陳建宏律師 因常年投身社會服務活動, 且不忘提攜學弟妹, 並熱愛母校, 經評選為第19屆傑出校友! 據陳建宏律師所述: 「我從五專一年級時就開始工作, 後來因為自覺不是讀書的料, 在正修科大五專三年級辦理休學, 跑到85度c工作學習泡咖啡的技能, 一個月領2萬多元。 因為有一天在泡咖啡的時候, 突然覺得好像還是應該回到學校讀書, 想了好幾天後, 覺得應該學習怎麼理財, 就決定考樹德科大金融系, 我白天工作, 晚上唸書。 想一想真的很感謝當初的自己的轉念, 讓我能夠有不一樣的人生。」 再次恭喜陳律師! #大任國際法律事務所 #樹德科技大學 #傑出校友
2025年10月2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時事】進貨也要注意商標權
【案例】 一名在網路上販售3C產品的A,透過淘寶網站購買580件標有Apple圖樣的連接線、電源轉接器,當貨品進口到台灣時,經臺北關人員查驗發現異狀,送交Apple指定授權經銷商鑑定,確認貨物均為仿冒商標的物品,因而遭檢察官起訴;雖A主張賣家聲稱是原廠正品,然法院認為並無證據可證明,因此認定A違反商標法第97條規定,判決A有期徒刑5個月,仍可上訴【註1】。 【商標是甚麼】 商標,指的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企業經營者,用來區別與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章;商標可以是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或上開種類的聯合【註2】。 商標必須具有識別性,所謂的識別性,是指一般消費者可以透過商標,辨認該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的不同【註3】,識別性又可分為「先天識別性」及「後天識別性」【註4】。 「先天識別性」是指該商標直接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又可分為「獨創性標識」、「任意性標識」、「暗示性標識」。 1. 獨創性標識:指非沿用既有的詞彙、事物,且本身不具特定含義,該標識創作目的就是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如Google用於網路
2025年10月17日讀畢需時 5 分鐘


阿宏律師有話跟繼承人說,遺產稅新制上路啦~
家人在世時有人先拿了一堆財產,家人過世後自己只分到一些,竟然還要幫那些多拿的人繳遺產稅!? 天理何在!!!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大法官說遺產及贈與稅法違憲! 而目前制度如何運作呢,阿宏律師報你知 #遺產 #繼承 #遺產稅 #贈與 #憲法訴訟
2025年10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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