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最新消息
搜尋


賀!陳建宏律師通過不動產仲裁人審查
本所陳建宏律師通過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資格審查,正式成為不動產仲裁人。 #不動產 #仲裁 #仲裁人 #大任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建宏律師
2025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賀!陳建宏律師獲選115-116經濟部榮譽律師
本所陳建宏律師因獲選為115-116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於114年11月17日前往台灣大學醫學院國際會議廳,參加主辦單位為經濟部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署,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為執行單位之115-116年度中小企業榮譽律師授證典禮暨服務講習會。本屆全國獲選為榮譽律師者為157名,高雄僅佔14名。陳建宏律師非常感謝主辦單位的肯定,定當以其專業為中小企業們服務。 #榮譽律師 #中小企業 #新創 #公司 #陳建宏律師
2025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時事】竊盜、搶奪、強盜的差別
【案例】 去年台中一棟透天厝發生一起入室強盜案,A男跟B男盯上C男,半夜持刀控制C男,並洗劫C男所有錢財,且後續為了避免犯行曝光,便想將C男殺害,逼迫C男喝下添加藥物的飲料,並在屋內點燃木炭跟火種,營造C男中毒身亡的景象,所幸C男並未因此昏迷,並逃了出去,趁機報案【註1】。問題來了,為什麼拿走別人的財產不是竊盜罪?而是強盜罪?竊盜罪跟強盜罪,還有搶奪罪有什麼差別? 【竊盜罪】 竊盜罪規定在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成立竊盜罪,要件為「竊取他人動產行為」、「竊盜故意」、「不法所有意圖」。 所謂的竊取行為,依實務見解,是指行為人係指未經同意破壞持有支配之關係,而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註2】。 竊盜故意為行為人對於自己未經他人同意而取走他人動產的行為有所認識,且進而實行的心態。 而不法所有意圖分為「所有意圖」及「不法意圖」,所有意圖是指行為人有排斥原持有人對動產的支配關係,而以自己為該動產所有人自居的心態【註3】;不法意圖是指行為人知道自己欠
2025年11月14日讀畢需時 4 分鐘


賀!三侯國小聘任陳建宏律師為法律顧問
#高雄市立三侯國民小學 於114年8月1日起聘任本所 #陳建宏律師 為 #法律顧問。 #學生 #老師
2025年11月1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賀!陳建宏律師當選陳氏宗親會理事
本所陳建宏律師於114年10月19日當選 #社團法人高雄市陳氏宗親會 理事,為陳氏宗親服務! #陳氏 #宗親會 #陳家 #高雄 #陳建宏律師
2025年11月1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bottom of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