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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在自家騎樓上掛紅布條寫:「私人住宅,請勿停車 違者後果自負!!」,會成立恐嚇罪嗎?
A.恐嚇罪的成立必須要在客觀上有以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法益之具體不法通知;主觀上,要有恐嚇的犯意,才會成立。 這個案件看起來,客觀上沒有具體的說會對車子或車主使用怎麼樣的不法手段,所以不會構成恐嚇罪。 感謝東森記者採訪 影片新聞連結:...
9月16日
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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