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他人停車位可能有什麼責任?2024年10月26日讀畢需時 1 分鐘感謝TVBS記者採訪監理站土地遭人佔用停車,佔用者刑事上可能涉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監理所亦可以依照民法179條、第767條向佔用者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並請其騰空返還土地。新聞連結: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48747#大任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建宏律師
感謝TVBS記者採訪監理站土地遭人佔用停車,佔用者刑事上可能涉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監理所亦可以依照民法179條、第767條向佔用者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並請其騰空返還土地。新聞連結: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48747#大任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建宏律師
什麼是訴訟參與?訴訟參與是指被害人有刑事訴訟法第455-38條案件的情形時,可以向檢察官或法院聲請訴訟參與來表達意見。 依刑事訴訟法第455-46條規定,法院每調查ㄧ證據完畢,審判長均應詢問訴訟參與人及其代理人意見,這跟一般告訴通常是只會問檢察官,不見得會問告訴人及告訴代理人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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